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发布日期:05-03信息来源:tzbwg

代表委员 · 与基层心连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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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

近年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迈出铿锵步伐,“非遗热”“博物馆热”“古籍热”蔚然成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在以更鲜活的方式走进人们生活。与此同时,随着“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申遗成功,目前我国共有43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居世界第一。这为世界文化多样性贡献“中国色彩”的同时,也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世界,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馆长韩子勇提出的《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都海江提出的《关于建议构建中华文明对外传播效能科学评估体系的提案》,引发热议。

围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这一使命责任,非遗和文博工作者正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探索。


全国政协委员韩子勇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案由

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对于弘扬中国茶文化很有意义。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深化文明交流互鉴,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建议

(一)准确把握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及民族属性,开展非遗项目的申报名称及内容研究。

我国的非遗项目申报工作是依据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及操作指南开展的,公约中强调的是“社区、群体及个人”,未提及民族概念和项目的民众属性。但我国的诸多非遗项目,多以民族名称进行项目命名,实际上非遗项目多是在各民族中传承流布,具有多民族共享属性,是各民族长期交流交往交融的体现。未来的履约申报工作,要全面分析项目传承范围、流布区域、涉及民族以及文化表现形式等,提高系统性,避免碎片化。要更加重视中华民族共有的文脉、文象及文化符号,要突出中华文化的“多元一体”,突出“交流交往交融”的历史,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共有精神家园”。

(二)在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选中,要更多考虑现代社会流动性。

文化和旅游部2018年公布的1082位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为63.29岁,70岁以上的占31.79%,60岁至69岁的占比达26.52%,二者相加超过50%。随着城市化进程演进和社会流动性加快,特别是文化传播方式的改变,以往同一地域、同一民族甚至同一家族内部的传承方式,已然发生重大改变。同时,信息化、数字化也带来非遗传承方式的革命,深刻改变以血缘、地缘、文缘为特点的“口传心授”、家族式、师徒式传承方式。这种情形,要求我们在传承人评选中,克服以往习惯的民族、地域、血缘等身份囿限,放宽非遗传承人特别是青年非遗传承人评选视界,以能力、水平和效果等为评选原则,使传承人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为文化传承注入青春血液。

(三)推动非遗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时代生活推动着非遗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要高度重视非遗回归民众、回归生活,积极开展好非遗的生产化、生活化,使非遗“活”起来,见人、见物、见生活。


全国政协委员都海江

构建中华文明对外传播效能科学评估体系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案由

当前,我们正努力增强中华文明对外传播力影响力,但距离传播效能的最大化、最优化还有差距。比如中华文明对外以单向传播为主,严肃宏大有余,鲜活生动不足;构建融通中外、人类共通的传播基调和价值理念方面,结合点找得还不够精准;适应不同区域、国家、群体的传播策略运用得还不够贴合;对传播媒介和推广对象的遴选使用还不够有规划;缺乏统筹全媒体传播平台的机制,导致不同形态媒体标准不一,缺乏横向比较,传播效果界定模糊。

建议

构建中华文明对外传播效能科学评估体系,对支持保障“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有关键性意义。具体提以下四方面建议:

(一)对中华文明对外传播效能进行深入界定和内涵探讨,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与维度。

基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研究成果,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构建中华文明传播逻辑架构,将中华文明对外传播效能转化为具体可操作化的评估内容。例如将“对外”与国际传播的场景、主体、话语、叙事、机制等关联,“传播”包括文化符号、文化产品、组织建设、民众与杰出人物、传播渠道、技术安全、学科建设等,“效能”涉及认知、态度、行为三个层面,由此建立分类分级、有机统一的科学评估体系。

(二)评估形式、方法和对象。

评估形式可分为外部评价和内部评价:外部评价包括大数据监测、传播力指数,内部评价为自我评价。综合运用定性与定量评估两种方式,建立评估专家库,进行现场考察、综合评议的定性评估,建立数据系统,量化数据生成分值作为定量评估。评估对象既包括政府、高校等官方机构,也包括智库、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和民间团体,以及海外社交平台。要实行分类评估,根据不同对象采取量身定制的区域化、分众化评估体系。

(三)建立回溯性评估和跟踪性评估监测机制。

中华文明对外传播是一个历史悠久、动态持续的过程。随着时代发展,中华文明对外传播所处的国际形势、宏观经济条件以及自身状况都在不断发生变化,传播的价值衡量标准也在不断变化,因此要在回溯传播历史的基础上科学确定评估基准。同时,应注重评估结果运用,定期跟踪分析评估情况,及时向各传播领域进行反馈,加强评估结果的研究与创新,定期调整传播策略以确保更显著的传播效果。

(四)提升大数据运用水平,加强科技支撑保障。

契合全媒体传播矩阵的发展趋势,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全程、全息、全员、全效”的数据收集,探索由信息汇总走向数据运用中枢,统筹抓好内容、技术、监测、平台,不断升级具备收集处理、控制发布、解读传播能力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实现用数据评估、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用数据创新,通过数据赋能提升中华文明对外传播效能。

(中国文化报记者 于帆 采访整理)


华夏文化促进会非遗分会会长常月红

加强多元一体中华文化认同

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我们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指南针。韩子勇委员的提案,就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论述提出了具体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突破性和可行性,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准确把握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及民族属性,开展非遗项目的申报名称及内容研究”的建议,是在新时代大背景下,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阶段性思考。这条建议提出,非遗保护要从非遗项目的申报名称及内容研究为切入点,展开梳理和优化,从中国实际出发,吸收消化国际标准,更加突出中华文化的“多元一体”、中华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历史,对外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选中,要更多考虑现代社会流动性”的建议,是从实际出发,突破地域、民族和血缘的限制,满足人们想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愿望,在评选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时,更加注重能力、水平和效果等评选原则,可以更好地挖掘和培养有志向、有兴趣和有知识的年轻人加入到非遗保护工作的队伍中,为非遗保护传承注入更多的活力和新鲜血液。“推动非遗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建议,推动非遗顺应时代变革不断进行创新和转化,推动非遗项目之间融合,使得非遗更好地融入生活,为非遗保护工作注入新的生机。

我们在国内各地调研、考察以及与相关人士交流中发现,围绕红色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工业文化遗产、军事文化遗产、自然文化遗产等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的已经纳入我国现有非遗保护体系,有的尚未纳入,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内涵,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生态价值和国际影响力,其教育意义、现实意义及环境意义巨大,如何在理论体系和政策制定上实现突破,加快构建我国非遗保护体系的四梁八柱,迫在眉睫。

我们在参加相关国际论坛活动、国际交流中发现,很多外国友人非常喜欢中国的非遗,被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所吸引。在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选上,可以考虑让认同中华文化的外国友人,经过学习、培训、考核,也能成为这些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既能体现中华民族文化的开放包容,又能增强中华文化的影响力,进一步深化文明交流互鉴,让外国友人也讲一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故事,在对外文化传播中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世界。

(中国文化报记者 李荣坤 采访整理)


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

发挥文化遗产资源优势

提升中华文明对外传播水平

正如都海江委员在建议中提到的,目前我们国家在中华文明对外传播工作上的确存在一些不足。因此,我们要反思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精进。

首先,我们的对外宣传工作应该是建立在“互惠双赢”的基础之上。在文化对外宣传工作中,我们应当加大对于不同区域、国家和民族的调查研究,了解他们的文化和需求,在此基础上形成不同的对外宣传话语,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在中华文明对外传播中,我们要更加深入挖掘文物、非遗等文化遗产资源的优势。近年来,我在出席一些国际考古学会议时发现,国外学者和民众对于中国考古、文博的兴趣十分浓厚,有些非常专业的学术报告在国内往往只有很少的从业者关注,到国外却能吸引各领域专家、学者甚至是普通民众的收听观看,令我很是惊喜。

再次,中华文明的传播应明确“双向”机制。一方面“走出去”,将我们的文化介绍到国外,鼓励专家学者参与国际联合考古、国际文化活动;另一方面也要“请进来”,请国外的专家学者到中国,让他们参与中国的考古、会议、讲学等活动,以此来形成文化互通、文明互鉴。在此,我也建议文化、文物、教育等主管部门应加大对院校、文博机构在国际考古项目中的经费支持。

第四,中华文明传播要利用好数字技术手段。今年,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与抖音国际展开“数字文化出海”项目的合作,我们特别选择了新疆、甘肃、宁夏、内蒙古等地的岩画文化为主要内容,在欧洲、非洲等同样具有岩画遗产的地区进行宣传,初步取得良好效果。我们还将新疆、甘肃、青海等地的非遗文创产品进行直播带货,让文化“出海”的同时,也推动基于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特色产品“出海”;此外,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那拉提景区,我们正在参与建设一座岩画博物馆,汇集世界各地岩画进行展览展示,打造国际间文化交流平台。

随着文化强国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华文明对外传播工作应“广撒网、多敛鱼”,探索更多更优质的对外传播路径,丰富对外传播形式,提高对外传播水平,进一步扩大中国文化影响力。同时要建立一套中华文明对外传播效能评估体系。值得提醒的是,我们应该注意评估体系的科学性和务实性,警惕“唯指标”论而限制人们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

(中国文化报记者 刘源隆 采访整理)


贵州省石阡县文化馆馆长饶莉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各民族非遗和谐共生

韩子勇委员的提案为石阡县的非遗保护工作打开了新格局、新思路,为非遗系统性保护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石阡县位于贵州省东北部、铜仁市西南部,境内有仡佬族、侗族、苗族、土家族、蒙古族等15个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82%,长期以来的多民族交融使得石阡的非遗项目具有民族特色浓郁、分布广泛等特点。

悠久的历史让石阡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全县非遗项目保留了其传统原貌。目前,石阡县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项——“二十四节气”(石阡说春),国家级非遗项目三项——“石阡木偶戏”“仡佬毛龙节”“仡佬族民歌”。从项目名称可以看出,石阡县的非遗项目大多以民族名称来命名,然而,这些项目的流传地域以及掌握项目的传承人却不仅限于某一民族或是某一乡镇,而是在全县均有分布,如韩子勇委员提案中提到的“具有多民族共享属性”。

截至目前,石阡县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名,其平均年龄85.5岁;省级传承人9名,其平均年龄58.8岁。特别是国家级传承人队伍亟待输入新鲜血液,充实年轻力量。韩子勇委员在提案中提到,2021年,教育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入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青年人投身到非遗保护工作中,我国的非遗保护队伍也愈将专业化、年轻化。

此外,韩子勇委员的提案中还提到,放宽非遗传承人、特别是青年非遗传承人评选视界,以能力、水平和效果等为评选原则。这表达了我们众多基层非遗工作者的心声。通过长期的非遗实践工作,我们发现,根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要求,传承人从艺经验要达到25年以上,而申报一位传承人从县级到市级再到省级,最后到国家级,最少要近10年。因此,该提议非常有助于传承人队伍的年轻化。

非遗项目申报成功,不是非遗项目保护工作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我们的目标是将传承人手握的珍贵非遗技艺融入现代生活,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更加多元化的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让我国人民因拥有如此优秀和多民族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自豪。

都海江委员的提案,让我对文化遗产的对外传播有了更新的认识。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广袤的中华大地上珍藏着众多的珍贵文化遗产,在石阡县这样一个小县城,就有万寿宫、府文庙、楼上古寨3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何活化利用文物、增加中华文明对外传播效能?对其蕴含的璀璨传统文化进行深入挖掘是重要途径之一,只有把文化遗产的核心要素提炼出来,并以贴近生动、丰富有趣的形式进行展现,才能让观者更加直观地了解更真实的历史,从而达到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播。

未来,我们要依据本地多民族和丰富文物资源的独特优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非遗保护传承共生共融,构建文化多元一体的共同体形态。同时,为文化遗产的国际传播不断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