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12-02信息来源:新华日报
2010年11月30日,江苏省文物局、浙江省文物局和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在南京共同签署了《江浙沪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协议》,发布了《江浙沪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宣言》,并举办了首届江浙沪文物行政执法合作联席会议。
据省文物局局长龚良介绍,三方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域内开展规范执法、联合执法、培训交流、信息共享和示范创新等方面的合作探索。三方希望通过“结盟”提高文物执法水平,在全国率先积累一批典型案例,为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树立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