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江苏省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责任书签字仪式”在扬州举行

发布日期:07-12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江苏省为有效推进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切实保障首批江苏省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顺利实施,7月7日上午,省文物局在扬州举行了“首批江苏省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责任书签字仪式”。省文物局有关领导、13个省辖市文化(文物)分管局长出席并参加了签字仪式。

为配合国家文物局大运河申遗工作国家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今年3月,江苏省文物局启动了“首批江苏省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计划于2010年至2014年期间,每年对一批约10个有较高运河遗产价值,且存在险情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重点的技术和资金扶持,每批预算总盘1000万元左右。

5月,在各地积极申报,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并经局办公会议研究的基础上,省文物局确定徐州市窑湾赵信隆酱园店维修保护工程等10项工程列入首批“江苏省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6月12日,作为国家文物局中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活动组成部分,首批工程的启动仪式在苏州举行,国家文物局、省委宣传部和苏州市政府相关领导出席活动。

为保证首批工程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省文物局决定在国家文物局2010年大运河申遗工作年会期间,组织相关市县文物部门举行项目责任书签字仪式。

会议首先宣读了《关于公布首批江苏省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各项目所在地文物主管部门也分别介绍了当前有关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并表态将切实按照省文物局要求圆满完成工程项目。省文物局刘谨胜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各地前期所做的准备工作,并对如何做好首批江苏省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作了全面部署,并要求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务必要落实配套经费,为项目的实施提供经费保障;务必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高质量的如期完成;务必要做好项目遴选准备,确保十二五期间省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作顺利实施。

会议期间,刘谨胜副局长代表省文物局与10个项目所在地文化(文物)部门负责同志签订了《首批江苏省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责任书》,《责任书》中,对抢救保护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经费管理及巡查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要求。(江苏省文物局 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