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01-07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大清道光26年(丙午年,公元1846。)四月初七,家住扬州城内的江都人徐廷珍在家叩拜祖先后来到码头上船,同行七人,在濛濛细雨中开船直向泰州行进,行至江都仙女庙,天已放晴,又有一人上船。一行八人,行至白塔河时,众人见时候不早,解开行李睡觉。不知不觉中,天色已亮,航船也缓缓抵达泰州。一行八人是接了江苏学政张芾的告示,到泰州参加院试科考。天明进城,在金陵馆早茶,徐廷珍寻找到上次来泰考试租过的旧房东处租房,却被他人租去,又在新胜街附近的王宅租到前后两进房子,租金十二千文。这才安定下来,然后读书作文会客访友,安心迎考。”
前面这一段文字,给我们描绘了一幅秀才、童生赶考的行程画卷,但它不是源自某一篇小说或是剧本,而是源自学政试院展出的一件展品《徐廷珍日省录》,是其中四月初七初八两天的日记摘要(文言译文)。这本日记是晚清举人的徐廷珍所作。儒家讲究每日自我反省,作为在科举之途上前进的徐廷珍当然要检讨自己日常行为举止的得失,所以这本日记就被他称做《日省录》。在记录了每天所做的主要事务之后,还有一段对于自身行为和心境的评价和批判。现存的《徐廷珍日省录》时间跨度大约有三年,其中就有他来泰州参加院试前后约二十天的日记。此外,还有他于当年八月赴南京江南贡院参加乡试的日记,时间跨度也是二十天左右。无独有偶,在学政试院的展品当中还有一件光绪辛卯年(1891)泰州秀才的《日省录》,可惜作者姓名已无法考证,这本佚名《日省录》也有一段作者在光绪辛卯年四月下旬到五月初在泰州参加院试科考的记录。同样是参加科考,徐廷珍在1846年的科考中获得通过,就参加了当年的乡试;而这位佚名作者在1891年的科考中“未取”,就没有能参加这一年八月在南京举行的乡试。这两本《日省录》给我们今天研究探讨院试考试的过程、内容、地位、作用等等提供了十分明晰的原始文献资料,由于这方面的资料现在存世极少(也许还有一些尚未被人们发现),因而特别地令人珍惜。
徐廷珍《日省录》每天记载的事情较详,能告诉我们许多过去资料所没有的有关院试考试的知识,例如院试考试的考期和考试次数,他来泰州参加院试,从四月初七出发,到四月二十八日回到扬州,共历时22天。这22天中,他本人于13日、17日、21日、24日分别参加了一初一覆两次“诗古”考试和一初一覆两次正场考试,这才确定了他江都考生第一名的考试成绩。因为是科考,他因此而获得了参加乡试的资格。又例如,童生参加考选秀才的院试,也要进行四次考试:“诗古”的初覆试和正场的初覆试,这才能决定能否考取秀才,这在他的《日省录》中也有记载。考试内容上,科考“诗古”初覆考试的内容是一篇古赋和一首试帖诗,正场考试的内容是考四书文一篇和策论一篇,正场的覆试却是考一篇四书文和试帖诗,这些细节的记载补充了过去许多书籍中的简略叙述。另外,关于认保画结,作者也有记载。童生考秀才,要有秀才作保,这叫认保;在认保之外,还要加一个派保,是在学政公堂上唱名作保。对于担任保人的秀才来说,保人并不是白做的,要向被保的童生收取一定的保费。收取保费的数量并无一定之规,依被保童生的家境财力来商定。例如徐廷珍《日省录》记载对于“寒士”的派保,每人收取了4500多文,而对于某些童生的认保画结,就收取了6块、10块、15块等不同数量的银元,最少的只收600文。如此等等,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具体生动的院试生活画卷。
佚名泰州人的《日省录》记述较简,他考试的时间已晚于徐廷珍45年(其后十四年就废除了科举考试),这中间经历了鸦片战争、太平天国的农民起义等重大历史事件,维新人士的思想已在传播,对科举考试不能不产生影响,从佚名《日省录》中就可以看到这种影响,同样是科考,第一场考试已不考古赋和试帖诗,而是考史论一篇,这就比较贴近后来的学校教育;正场考试考了四书文、试帖诗和策论。两场考试都没有覆试。虽然与徐廷珍的考试前后只相差45年,但考试的形式内容都有了一定的变化。
两本《日省录》作为科举院试的第一手资料,补充了前人研究的若干空白,其珍贵意义不言而喻。作为科举人士的日记,对研究士人的日常生活、心理修养等也增添了较详实的资料。在国内目前同类的科举展览中,这两本《日省录》是十分独特的展品,也使得泰州的科举院试展览更加富有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