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蒋师益墓木地券

发布日期:01-07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买地券是我国自汉代以来反映死者对墓地私人占有权属观念的一种陪葬明器,又称“墓别”、“地券”、“冥契”、“幽契”,是“冥世土地买卖契约”,表示墓主对墓地的所有权,目的是以此得到地下鬼神的保佑。买地券所涉及的土地面积、价格、卖者、证人均为虚构,仅具冥世意义。

“买地券”源于西汉前期墓葬所出之告地策,一般是在“斩草破土”时埋入墓中,北宋王洙等奉敕所撰《地理新书》卷十四“斩草建旄条”,详细地记录了相关的祭仪事项和地券格式。早期买地券的券文内容基本上是摹仿真实的土地买卖文书,真实性强,史料价值较高,主要出现在东汉,仿简策之形刻于长条形铅板上。晚期买地券出现在东汉中后期,具有鲜明道教文化特征,通常附有道教的制鬼符箓,内容也仅具象征意义,有石、砖、铁、瓦、木、纸等载体。南宋周密《癸辛杂识》记载,当时造墓必用买地券,券以梓木为之,朱书其上。地券在墓中多放于墓室内,也有放在甬道或近墓门之处的。

1999年4月在泰州东郊鲍家坝发现了三座北宋墓葬,在蒋师益墓的棺盖之上发现有一块墨书木质买地券。地券长41.5厘米,宽39.5厘米,厚1.3厘米。上有墨书文字13行,计219字。书写格式和一般的从右向左书写的方法不同,它是从左向右书写的。

维大宋宣和五年岁次癸卯正月已卯朔二十八日壬午,今有泰州海陵县常乐坊居住殁故蒋师益十一,贡元,年三十岁,震卦小金之年,用钱一千贯文于此 村买地壹段,东至甲乙青龙,南至丙丁朱雀,西至庚辛白虎,北至壬癸玄武,内方勾陈,分擘四域,丘丞墓伯,封步界畔,道路将军,齐整阡陌,千秋万岁,永无殃咎,若辄干犯诃禁者,将军亭长收付河伯。今以牲牢酒饭,百味香新,共为信契,财地交相分付,修茔安厝之后,永保休吉。知见人,岁月;主保人,今日。直符古气邪精,不得忏怪,若违此约,地府主吏自当其祸,内外存亡,悉皆安吉,急急如 玉帝使者 女青律令

该买地券的行文格式和《地理新书》卷十四“斩草建旄条”中记载的格式相同。券文中除墓主姓名、住址和年龄外,其它的人物和地名多为虚构,如券文中卖方就空缺,用“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北至玄武,南至朱雀”来说明土地的四至;土地的价值是一千贯文;买卖的见证人是“岁月”,保人是“今日”等等。“丘丞墓伯”、“道路将军”、“将军亭长”、“河伯”、“地府主吏”这些丘墓之神,即《赤松子章历》卷六《又大冢讼章》所说的“地狱所典主者”。为使地券在地下能产生其“法律效力”,所以不少券文之末常有“一如五帝使者女青诏书”一类的话,以此强调墓主的权利受冥界神灵保护,不受鬼神的侵犯。

由于现存方志中对宋代泰州城范围、布局记载不详。这次在蒋师益墓中出土的买地券关于“泰州海陵县常乐坊”的记载,是对泰州古地名研究的一个很好的补充,对研究宋代泰州地名及城市布局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