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珍贵的明代会试卷

发布日期:01-06信息来源:《中国文物报》2009.1.21

1979年5月,江苏省泰州市九龙桥公路南的唐楼村,一伙农民在修挖水渠时,发现了一座墓葬,他们立即报告博物馆,当时文化大革命才结束不久,泰州博物馆全馆仅有区区4人,专业人员更少,到了现场一看,是一座明代浇浆墓,棺椁的四周浇的是石灰和糯米的混合物。打开棺盖,裹在尸体外面和穿在尸体身上的衣服以及整个尸体都没有腐烂,墓主人身上盖着“往生净土”纸,脸上蒙着“西方公据路引”纸,同时棺内还随葬了一包衣服。由于缺乏经验,尸体与随身穿的衣饰大多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只将头上戴的乌纱帽、腰间围的革带和一包随葬衣服保存了下来,主要有花缎长衫、蓝布长袍、白布衫、蓝布夹围腰、素绸连衣裙、蓝布夹裤、白布裤、白布鞋等。当时墓葬前没有发现墓志铭,后经过调查,一年前此墓葬前2米处出土了一合皇明朝议大夫陕西布政司右参议胡公墓志铭。得知墓主人为泰州人胡玉,州志有载,其为明成化年间进士,高中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后官至陕西布政司右参议,正四品,弘治十三年在任上去世。在保存下来的这批文物中,最珍贵的是一份科举会试卷。

这份会试卷一共有6张,白绵纸质地,原来应为白色,但是被棺液浸泡成姜黄色,全部折叠成6厘米宽的纸条,衬于素金革带的内侧绿色素缎里,大小不一,经过拼接发现是一份不太完整的弘治三年会试卷草稿。会试卷的主人是河南汝宁府汝阳县刘绅,现存内容是刘绅会试所考的第二场“论”和“表”的一小部分以及第三场的“策”,第二场试卷之首写有考试座位号“岗字六十一号”以及考生情况“一名刘绅年四十岁系河南汝宁府汝阳县民籍由本县儒学廪膳生员应成化四年本布政司乡试中式见听选今应弘治三年会试将三代角色并所习经书开具于后”,开头还钤有红色篆书弥封关防印二方,“论”的题目是《圣学以正心为要》,宋代儒学家胡安国说过:“明君以务学为急,圣学以正心为要。心者万事之宗,正心者揆事宰物之权。愿擢名儒明于治国平天下之本者,虚怀访问,深发独智。”“表”只剩下开头。第三场试卷开头部分缺失,正文之前有毛笔画的椭圆形弥封编号。整个试卷为墨书,上下有红色界栏,开头部分是正楷,后面为草书,当为草稿。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明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称为礼闱。时间定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全国各地举人在京师进行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又称春闱。 洪武十七年颁布的“科举定式”规定,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及经义四道;第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及诏,诰,表各一道;第三场试时务策五道. 明代规定乡试和会试的策每道限三百字以下,但从现存的会试卷来看,往往长达一二千言,万历八年还规定经义每道限五百字以内,过多者不予誊录。可见明代科举制度之严格。明清试卷以官尺长一尺宽四寸为度,有红线横直格,每页十二行,每行二十五字,第一二场前空白无格素纸七页,以六页备起草,第七页留备弥封,草稿起止用小红字为记,后红格十四页誊真。第三场前空白八页,以七页备起草,第八页留备弥封,后红格十六页誊真。

据《明清进士题名录》记载,刘绅为弘治三年二甲第三十名进士。史料记载甚少,仅《明孝宗实录》中云:"弘治九年岷王奏武冈州知州刘逊诸不法事,上命逮逊,科道交章谏阻。上怒,四月戊子,下六科给事庞泮等四十二人、御史刘绅等二十人于锦衣卫。”这份刘绅弘治三年参加会试的试卷草稿何以出现在胡玉的革带中,倒是一个谜团。明代官员服饰的制造一般由工部负责,明代工部下设四个清吏司,即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其中都水清吏司的职责,据《大明会典》记载:“掌川渎、陂池、桥道、舟车、织造、衡量之事。”这里的织造就包括负责服饰的织造。可能刘绅的会试卷草稿在考试后交由礼部保管,之后在朝廷制作官员服饰时,被用来作为革带的衬里,历经五百年保存至今,为我们了解当时的科举考试和官员服饰提供了很好的帮助。